2025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计划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精神,结合北京汽车技师学院(以下简称技师学院)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院介绍
略
二、招聘岗位
需求岗位、专业、学历学位、人数等信息详见《北京汽车技师学院2025年度公开招聘计划》(附件1)。
三、招聘对象、应聘人员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政治立场坚定,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言行雅正,自尊自律,热爱教育事业,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3.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敬业、奉献和团队精神,服从组织工作安排;
4.具有履行应聘岗位所需的理论业务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熟练掌握各办公软件;
5.具有较好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要求。
(三)应聘人员其他条件
-
本科及以上且获得学士学位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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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同时具有相关实践工作经验3年以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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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要求具备中级职称。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按要求将《北京汽车技师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发送至指定邮箱内容须完善且与本人情况一致。邮箱:
rsk@bjbati.edu.cn,此渠道为唯一报名渠道,一经提交将无法撤回。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8月31日。
(二)资格初审
学校成立由主管院领导、人事部门组成的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名人员简历基本情况、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进行资格初审。
(三)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材料包括:应聘人员信息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初始学历以来的所有学历学位证书、英语水平等级证书(成绩单)、职称(技能)证书和获奖证书(证明)等。此外,应聘人员为党员的,须提供由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函件。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可参加测评环节。
(四)测评应聘人员
1、初试:主要形式为专业能力测试,包括但不限于人事理论知识测验、办公技术技能展示等内容。专业能力测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办公能力、写作水平及对前沿知识的掌握情况等。用人部门初试总分100分,最低通过分数线为80分。用人部门初试依据成绩由高到低按不高于所招岗位需求人数1:3的比例进入学校复试环节,其中不足1:3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学校复试环节。
2、复试采取面试及工作模拟形式,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心理健康以及与岗位的匹配性等。工作模拟主要考察业务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及工作模拟过程中进行提问答辩。复试总分100分,最低通过分数线为80分。
“初试”和“复试”均通过人员,两项成绩分别按照50%权重合计形成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通过分数线为80分。总成绩排名在所招岗位需求人数以内且达到通过分数线的人员进入试岗环节。
初试时间初步定于2025年9月上旬,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五)综合考察和体检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背景调查和体检。考察、背景调查、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拟聘人员通过审批后,学院将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五、相关说明
(一)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如发现佐证材料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佐证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解除聘用合同,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未按时参加测评或体检的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
(三)从报名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邮箱及电话号码等通信畅通,因邮箱、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人员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四)本批次应聘者本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与我院签订聘用合同的或影响聘用手续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 。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北京汽车技师学院学院人事科
联系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采育开发区育英街11号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10-80270720
联系邮箱:bqxxhr@126.com(此邮箱不接收求职简历)